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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试点目标价格保险 促进大蒜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22 点击数:2135
   山东省金乡县种植大蒜历史悠久,被称为“中国大蒜之乡”,常年种植面积在70万亩左右,约占全县当年秋种作物面积的90%,年产大蒜约80万吨,年储存能力160万吨,占全国大蒜总存量的65%以上;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总量占全国大蒜总出口量的70%以上。大蒜种植收益是金乡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是近年来大蒜价格波动剧烈,严重挫伤了农民种植积极性,种植面积也起伏不定,大蒜产业化发展受到严重冲击。2014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出台了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政策,金乡县被列入全省试点范围。
    2015年,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部署,金乡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试点工作,注重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着力建立符合金乡实际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机制,有效增强了蒜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大蒜价格稳定、农民增产增收和大蒜产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心准备,认真调查研究。价格保险已成为现代农业保险的重要方向,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价格保险,能够做到价格低时保障蒜农基本收益和再生产能力,从而起到稳定价格、稳定收益、稳定生产的作用。为此,金乡县把大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切实抓在手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在上级物价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确定了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期间、价格监测、赔付方式等内容,2015年全县大蒜投保近17万亩,共有人保、平安、太平洋等6家保险公司参与承保。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金乡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物价、农业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县物价局牵头,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把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作为“政府十件为民实事”和“双百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由县承担保费的10%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督导推进,抓好宣传发动。目标价格保险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关系到蒜农切身利益,但初期蒜农存在一些思想顾虑。因此,金乡县注重选取种植面积大、专业性强、具有代表性的种植大户,多次参加山东省物价局组织的调研论证会,以及与保险公司的座谈商议会,打消其思想顾虑、积极参加,让他们影响带动广大蒜农。县物价局与各有关部门、参保公司通力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发放明白纸20余万份,出动宣传2000余人次,有针对性地宣传政策、解释条款,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
    规范程序,强化价格监测。一是制定《金乡县大蒜价格监测办法》、《金乡县大蒜价格监测工作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大蒜价格监测工作有规可依。二是严格按照价格监测规程,合理设置48处大蒜价格地头监测站,对价格监测员统一实施岗前培训,并研发了大蒜地头价格数据传输软件,确保及时、科学、客观采集价格信息。保险期内,大蒜生产价格在山东价格指数平台发布,提高了权威性和透明度,县物价局多次开展巡查,督促有关工作制度落实。
    加强协调,严肃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并定期向各参保公司通报工作进展和大蒜价格监测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同时,邀请有关保险公司开展联合检查,实地察看价格采集、编制和发布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领导小组分批次抽查各镇街试点工作落实情况,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保证了诚实守信开展试点工作。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同志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非常重视,亲临现场视察指导,有力推动了金乡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三级物价部门审核发布的价格监测结果,大蒜集中交易期间平均收购价格为1.66元/斤,相比目标价格1.73元/斤,低了7分钱,保险公司及时赔付蒜农1700余万元,2015年大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顺利结束。从金乡县的实践来看,蔬菜目标价格保险所发挥的作用是明显的,取得的成效是实实在在的,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稳定了大蒜市场价格。目前金乡大蒜已实现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单一大蒜价格的形成主要由交易双方讨价还价协商决定,但整个大蒜交易市场价格则是由需求方决定为主,大蒜市场整体仍处于买方市场。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以保种植成本为目标,确定了大蒜保险目标价格,即确定了种植大蒜的盈亏点。实施目标价格保险,让蒜农吃了一颗“定心丸”,在蒜农定价权处于明显弱势的情况下,蒜农仍然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既可以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做到“待价而沽”,又可以做到“进退有度”,价格话语权得到增强。目标价格保险,起到了“稳定器”作用。
    二是保障了蒜农基本收入。对于大蒜种植户来说,通过参加政策保险,以少量的保险费用支出,把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转移和分摊出去;同时,政策性保险费用投入也转化成生产成本由社会分担,实现“系统内损失系统外补”。出险后,参加目标价格保险的蒜农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蒜农收入有了一定保障。2015年,金乡县蒜农每亩可获赔101元,填平了因市场价格下跌而减少的种植收益。
    三是促进了大蒜产业发展。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从以前的“蒜你狠”到近年的“不够本”,金乡大蒜价格波动较大,严重影响了金乡大蒜产业的健康发展。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以生产物化成本为依据设定保险金额,蒜农通过保险经办机构的差价赔付,保持了基本再生产的能力。
    四是提升了大蒜产业竞争力。金乡素有“世界大蒜看中国,中国大蒜看金乡”的美誉,生产标准被列为国家标准,成为全国第四个受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金乡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的顺利实施,降低了大蒜产业的风险,从而吸引更多生产要素投入其中,对于巩固提升金乡大蒜产业竞争力、推动大蒜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重要“助推器”作用。
    为巩固2015年试点成果,2016年,金乡县申请试点面积47万亩。在山东省物价局批复同意后,金乡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县物价局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积极响应、蒜农踊跃参保。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投保计划,为促进大蒜产业健康发展筑起了“底线”。
                          (文/山东省金乡县常务副县长胡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