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中心>行业新闻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蔬菜保险”抵御“蒜你狠”

发布时间:2016-04-16 点击数:2306

农民仍然靠经验而非市场分析判断“大小年”,对可能遭遇的市场风险持侥幸态度,这阻碍了试点的进一步开展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叶婧

“蒜你狠”再度来袭,作为种植大蒜的农民,在价格波动中影响几何?

在“中国大蒜之乡”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寻庄村,村支书张为春种蒜已经20多年了,但当记者问起市场价格走势时,张为春却连连摇头。“集中上市时,大蒜收购价年年变、日日变,有时候最高价和最低价能差10倍,这谁能看得准?”

就在此轮上涨行情之前,曾有不少蒜农弃蒜种粮,例如2014年金乡县就有10万亩蒜田改为粮田。

为应对价格波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

作为蔬菜生产大省,山东对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等4个蔬菜品种进行了目标价格保险试点,2015年,全省承保面积58万亩,保险经办机构向承保农民赔付6058万元。

就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能否破解菜农长期面临的市场风险大、价贱伤农等问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把“菜篮子”装进“保险筐”

与张为春有相似感受的,还有滕州市姜屯镇马铃薯种植户田伟。每年6月中下旬,由于当地露地马铃薯大规模成熟、上市带来价格波动,以及受年景影响的价格差异,常常令马铃薯种植户们坐立不安。

“打开秤那天开始,一天一个价钱地变,有时候两个相邻的村,收购价都不一样。要是挖出来的一天没卖完,隔了夜,价格就更低了。”田伟告诉记者,2014年马铃薯价格不景气,上市期间平均收购价仅为1.10元/公斤,他平均一亩地就亏了2700多元。

受农产品行情大幅波动的影响,不少农户种植积极性受挫,种植面积和供应量的异常变化,形成“价高伤民、价贱伤农”怪圈。

2014年11月底山东省出台了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文件,2015年相继在济宁金乡、枣庄滕州、泰安肥城、济南章丘等地,开展了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山东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李东方介绍,试点以兜底线、保成本为目标,按照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多、价格波动明显等条件筛选试点蔬菜品种,同时明确蔬菜最高赔偿金额为生产物化成本,既托住农民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底线,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大白菜保险金额每亩1100元、保险费率10%;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保险费率10%;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8%;大葱保险金额5500元,保险费率8%。

此外,山东将蔬菜保险期设定为集中上市期,这个时期往往是菜价剧烈波动时段,也是决定菜农收入的重要阶段;目标价格依据试点蔬菜前三年集中上市期平均地头收购价格,参照生产成本变化情况确定;参保蔬菜品种保险期间平均生产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并发布。

“政府对保费给予一定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于价格降幅部分,由保险机构补偿给农民。”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告诉记者,为引导农民参保,山东在试点期间参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的做法,规定试点保费由省级政府补贴70%,基层政府补贴10%,参保户自行承担20%。

“花几个土豆的钱,买一份安心”

记者在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田桥村见到赵成瑾时,他正在地里忙活着春土豆种植。

得益于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开展,赵成瑾已经不用为一天一变、忽上忽下的马铃薯收购价格而提心吊胆了。“现在好了,我们只用了几个土豆的钱(12.8元/亩——记者注),就买来一份安心,即使价格不景气,也有了一些喘息的机会。”赵成瑾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正在试点的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受到了不少农民特别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欢迎。在济宁市金乡县,由于保险期间大蒜每斤地头收购均价低于目标价格7分钱,2015年张为春收到了101元/亩的赔偿金。

“种了大半辈子地,头一回给大蒜买保险。没想到,几天就收到赔偿的钱。有了这样的好政策,我下一季可以放心地多种几亩啦!”张为春说。

“此前,我国农业保险基本限于灾害险,利用政策性保险来防范市场风险方面一直是个空白。”陈充告诉记者,目前,2015年保险周期已经结束,理赔工作全部完成。

据统计,2015年,山东承保面积共58万亩,其中大蒜23万亩,马铃薯21.6万亩,大白菜12.8万亩,大葱1.2万亩,总保额达12亿多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及市县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补贴总金额8273.8万元。

在此基础上,2016年,山东将在部分市、县试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规定保险金额为每头1276元,保费由投保农户自行承担20%、各级政府补贴80%。

“价格保险”试点成效初显

采访中,试点地的干部群众告诉记者,目标价格保险有助于稳定农民收益、减缓市场冲击、促进蔬菜产业和现代农业保险业发展。

山东省物价局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蔬菜价格明显低于上年,试点蔬菜品种地头收购价也都低于目标价格,但幅度明显小于其他蔬菜品种。从总体情况看,亩均赔付100多元,基本弥补了生产成本。

李东方告诉记者,一方面,蔬菜目标价格起到了价格“风向标”的作用,不少收购商和种植户都以目标价格作为参照确定交易价格;另一方面,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了种植户收益预期,不再担心出现亏损情况,在参保品种集中上市期,集中抛售现象大幅减少,稳定了市场价格。

例如,2015年保险期间,金乡投保的17万亩大蒜地头每斤收购价格为1.56元至1.74元,引导了大蒜市场形成合理价格预期,稳定了周边蒜区约200万亩大蒜价格。

多名参保农户向记者反映,由于试点政策消除了农民扩大生产规模、采用先进技术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农民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大投入力度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推动了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

但在具体试点过程中,仍然面临资金保障受限、保费负担较大、农民市场保险意识不足等问题。

一是资金保障受限制。陈充说,为引导农民参保,山东在试点期间对保费进行了补贴。其中,省级保费补贴由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2015年补贴保费7285.7万元。但是,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未来完全依靠价格调节基金并保持高比例保费补贴的情况难以持续。

二是部分农民保费负担较大。目前试点品种大白菜、大蒜、马铃薯、大葱,农民负担保费金额分别为22元/亩、50元/亩、12.8元/亩和88元/亩。多名来自滕州、金乡等“价格保险”试点地的农民向记者反映,虽然他们种的作物经济效益高,但若每种一亩地就要拿出几十甚至近百元去买保险的话,成本压力太大。

“基本上保费50元/亩是个上限,再多的话,老百姓就不会买了。”济宁市金乡县兴隆镇寻庄村村民任代民说。

三是农民的市场保险意识不足。李东方说,山东2015年首次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并对保费进行补贴,除了希望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价格稳定之外,更旨在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引导他们不仅要“低头种地”更要“抬头看路”,从而增强农民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但从试点情况来看,不少农民仍然靠经验而非市场判断“大小年”,阻碍了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整合资金完善制度设计

采访中,山东多位基层干部群众希望国家尽早通过鼓励整合涉农政策、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动态发布机制等措施,破解在实行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中面临的难题。

首先,鼓励整合涉农政策,拓宽资金来源。陈充认为,通过保险的市场化机制,能够将蔬菜市场风险转移给政府以外各类更有能力也更愿意承担风险的市场参与者,能够有效减轻财政压力。同时,与政府的直接生产补贴或价格补贴政策不同,价格指数保险属于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符合国际性贸易协定的要求。

陈充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改革现行农业补贴制度,整合各项补贴资金,遵循市场规律,拿出一部分支持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农业补贴效率,“用小钱撬动大钱”,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发展商业型保险,建立“以险养险”补充机制,以此来提高巨灾风险补偿能力,保障“价格保险”的延续性和实施效果。

其次,完善制度设计,确保“价格保险”精准保障。山东省滕州市物价局局长孔凡臣说,目标价格定得过高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目标价格过低则会降低农民收入,削弱保险效果。另外,目标价格过高或过低可能对市场形成不合理的价格预期。因此,在制度设计方面,除了参照前3年参保蔬菜在集中上市期的地头收购均价确定目标价格之外,还可进一步探索更精确、更简便的计算方式。

最后,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动态发布机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公司经理高鹏、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公司总经理李艳梅等业内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完善蔬菜价格、成本收益的采集发布体系,建立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的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组织与服务体系。

例如,滕州市物价局在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过程中,设置了65个价格监测网点,配备了专职采价员86名,监测农副产品和主要日用工业消费品40余类800多个商品,借助短信、官方网站、电视专栏、小区LED显示屏等渠道,利用“互联网+物价”开发“手机价格通”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与各大超市、零售药店、农贸市场商品价格数据共享海量物价信息